为有效解决涉外婚姻存在的社会问题,优化社会治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涉外婚姻存在的社会问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在9月至10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外婚姻存在的社会问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日,东营区牛庄镇某村王先生报警称其妻子李某已走失5天,且联系不上。李某今年30岁,是越南人,来我市已经10年且和王先生生下了两个孩子。了解到情况后,我市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了监控,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
据介绍,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都是非法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涉外婚姻越来越多。公安机关也查获大量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东南亚国家籍“新娘”。这些“新娘”无合法有效入境证件,由非法涉外婚介或个人以旅游、介绍工作等名义,采取欺骗、诱惑等手段,将其介绍给偏远农村的男性青年为妻,从中谋取暴利。这类婚姻属涉外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实施拘留、罚款处罚,并依法遣送出境。对非法组织者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警方提醒大家,涉外婚姻面临着文化价值观、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的问题,虽新潮浪漫,却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不要轻信介绍机构或介绍人的花言巧语,以免“人财两空”上当受骗。
首先,涉外婚姻要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语言和文化差异的问题。两国之间语言不同,文化、民族意识等方面亦有诸多的差异,比如金钱消费观。此外,双方应该努力学会对方的语言,更有利于了解对方;同时,应该秉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尊重双方的文化、习俗的差异。
再次,不要通过所谓的“涉外婚姻中介”进行“买卖婚姻”。我国禁止成立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任何人不得以欺骗手段或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或变相实施涉外婚姻介绍活动。人口不是商品,所谓的“团购新娘”有可能涉及拐卖,也有可能涉及婚姻诈骗,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很难得到保障,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甚至有些所谓的跨国婚姻中介,介绍一些“卖花女”给一些急于结婚的未婚男性,不说婚姻难以保障,就是男方的健康都难以保障。还有个别“中介”与所谓的“新娘”串通,合伙欺骗男方的钱财。